第一条 本校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和当年毕业生的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证明由研究生部负责统一办理。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证明需经研究生部加盖公章并装入信封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二条 在校全日制学生申请出国留学需办理学习成绩证明者,由本人书面申请,研究生部出具有关证明。
第三条 历届毕业生需办理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证明者,需凭本人的毕业证书或身份证到我校档案室办理。如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必须提供毕业证或毕业证复印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第四条 办理各类证明和学习成绩证明的中文原件和外文翻译件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五条 各类证明均不得擅自涂改,如擅自涂改,所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第六条 已办理的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证明需要加印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核校对后方能复印盖章。
天津外国语学院研究生部
办理流程
一、准备所需办理材料
二、在线购买并填写申请人信息
三、快递办理材料至订单指定地址
四、代办专员前往办理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