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档案转出
事项简述
办理条件:人事档案已在广东省人才服务局保管
办理内容:将人事档案转出至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接收单位
办理材料
1.个人办理: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件。
2.委托代办:存档人员手写签名的委托书(注明双方联系方式)、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调档函件。
3.单位办理: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身份信息)、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调档函件。
注:1.一次性转出多人档案的,需提供转出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2.由上级单位授权管理人事档案的二级单位应提供授权证明材料。
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办理
取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审核材料>材料齐全现场受理,开具受理回执>机要寄送档案或单位预约自取档案。(单位自取档案时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时限
自受理档案转出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自办理档案转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可登陆我局官网查询档案转递信息。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办理机构及地点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公共服务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
现场咨询: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服务大厅咨询窗口
咨询电话:020-37607198
档案业务咨询电话:020-3760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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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渠道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投诉电话:020-37605405
人社系统投诉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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