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查(借)阅
1)服务对象:
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档案的单位(如公安、安全、检察部门等)
2)受理要求:
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办理
3)受理材料:
单位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a.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不能查阅人事档案;
b.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特殊情况必须借出的,应由借阅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外借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周;
c.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不得写划、涂改、拆散、抽出、增添、污损档案内容;
d.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档案材料,查档摘抄或复印的材料应办理登记手续,且不得给无关人员传看,用完后应自行销毁;
e.严禁在阅档室内吸烟。
办理流程
1准备所需办理材料
2在线购买服务
3快递办理材料至订单指定地址
4代办专员前往档案托管中心办理
购买须知
一、材料仅针对一般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或补收,会有客服人员与您联系
二、由于申请人材料或其他问题导致办理失败,概不退款
三、为了确保您的材料安全,所有寄回的办理材料都会使用顺丰快递到付
安全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加强跑腿代办业务管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其个人信息因被盗用、泄漏带来的风险,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代办人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人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人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人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委托代办,请微信公众号搜索:日月兼程 或微信扫一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