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转移 办理外省市医疗保险转入上海市 日月兼程

办理内容:


将外省市医疗保险转入至上海市,需至上海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递交个人医疗保险转入申请


申请条件:


仅限社保缴纳在上海市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闵行区,宝山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为上海市户籍,且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2、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在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为上海市;

3、达到退休年龄时,不存在缴纳满10年的参保地且户籍所在地为上海市。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上海市社保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二、上海社保参保缴费凭证


三、转出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

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1、准备服务所需办理材料

2、在线购买,并填写申请人信息

3、快递办理材料至订单指定地址

4、收到材料后,至指定办理机构进行办理

5、办理完成后,寄回办理回折单

温馨提示:1.收到材料后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2.社保缴纳在上海市金山区和崇明区的暂无法办理

购买须知:


一、材料仅针对一般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或补收,会有客服专员与您联系。

二、由于申请人材料或其他问题导致办理失败,概不退款 。

三、为了确保您的材料安全,所有寄回的办理材料都会使用顺丰快递到付。


安全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加强跑腿代办业务管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其个人信息因被盗用、泄漏带来的风险,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代办人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人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人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人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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