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皖教秘[2019]175号)等有关规定。
办理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后(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可以补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同效。补办《毕业证明书》必须由本人到校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提交材料
毕业证书遗失(损毁)后,由原持有者备齐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本人免冠彩色照片小2寸(蓝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由本人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附件1),如本人提出寄送或委托他人领取《毕业证明书》的须提交《委托书》(附件2)。
办理流程
申请人交提交材料整理齐全后到所属二级学院由相关负责人确认并在《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到校学生处办理(上述所需提交材料一并交至校学生处留存)。
办理部门
学生处(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2003室,电话0551-64200256)
办结时效
申请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办结时效自提交材料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服务流程
一、准备所需办理材料
二、在线购买并填写申请人信息
三、代办专员前往学校办理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