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教育部要求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证明书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原学历证书作废。 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上海商学院学生办理毕结业学历证明书申请表》、《上海商学院学生办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补办理由,并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近期标准二寸彩色照片。 注: (1)申请材料递交至各二级学院。若材料无误,学校将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2)领取证明书,请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领取,需递交委托书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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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商学院学生办理毕结业学历证明书申请表2018.12.26.docx |
办理流程
一、准备所需办理材料
二、在线购买并填写申请人信息
三、代办专员前往学校办理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