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所需资料:
(一)《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表)。
(二)两张蓝底2寸近期纸质相片与其电子版本相片。
(三)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如学生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交学生本人手写《委托书》一份,并出示学生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五)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者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二、办理时间:每个月(除寒暑假外)月底最后一个星期的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教务处学籍办(行政楼A-211室)。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