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学院毕业证明书补办代办服务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科

办理地点:行政楼227

咨询电话:87190230

责任人:杨婧

一、办理对象

我校2001年以来已获得《毕业证》且证书遗失、损毁的毕业生,可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二、办理时间

每学期工作日期间均可办理。

三、政策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管理相关规定。

四、办理流程

1. 毕业生下载打印《毕业证明书申办表》并按要求填写;

2. 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张两寸近期免冠蓝底登记照片、同版登记照片电子档、《毕业证明书申办表》向学籍科提出补办申请;

3. 学籍科审核毕业生身份、学历信息,审核无误的,现场受理申请,收取《申办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4. 学籍科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毕业证明书》审批、制证、上网标注;

5. 毕业生领取《毕业证明书》。

五、注意事项

1. 《毕业证明书》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由申请人亲笔手书的《委托书》办理,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毕业证明书》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由申请人亲笔手书的《委托书》办理,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与代领人为同一人的,所需材料(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一份即可;

3. 申领《毕业证明书》后,原《毕业证书》自动作废。

六、附件

《毕业证明书申办表》在教务处网站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七、服务承诺

1. 微笑服务。以“三心”为准则,用心服务、耐心倾听、细心解答。通过健全服务措施,创建令师生满意的学籍管理工作,让微笑成为全处最美的一张明信片;

2. 限时办结制。上报、审批等事项,工作人员按照制度中规定的时限及时处理,保证教师和学生的权益,把师生的每项要求当作自己的当下之务,想师生所想,急师生所急,解师生所难;

3. 及时反馈制。对上级指示和批示、教学部门及师生的申请报告、其它部门的协调要求、学生投诉及教学信息等,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交(申)办方;暂时不能办理或不能办理的事项,也要将原因和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交(申)办方,使任何一项工作的处理都有始有终。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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