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明书》办理指南
一、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申请
2、声明原毕业证书作废的登报启示(报纸原件)
3、本人近照二张,及照片电子版(jpg格式,要求附后)
4、毕业生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5、学校档案室的学历证明(1991年以前的毕业生)
6、他人代办需出具委托书
二、学工处学籍管理科对申请人进行发证资格审核。
三、学工处学籍管理科将有关材料网上标注。
四、发放毕业证明书。
备注:
1、图片必须为数码相机拍摄,面部清晰,曝光正常。
2、电子图片规格为120×160,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图片背景为浅蓝色。
3、图片文件要求为JPG格式,原始电子图片尺寸不小于480×640像素,大小不小于50KB。
4、按教育部关于学籍学历图片文件要求,为保证严肃性和真实性,图片必须为原图裁切,不得PS改变面部特征。
5、正面像,头发梳理整齐,不佩戴帽子、围巾、反光眼镜及饰物。
6、眉毛、眼睛部位不能有遮挡;
7、上衣不能为蓝色、黄色或相近颜色;衣服不能无袖露肩或低领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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