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时间
1.中文成绩单办理对象分2大类
①出国留学和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学生;
②除出国留学和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其他学生。
2.中文在读证明办理对象
全校学生(不含成教和自考的学生)。
3.办理时间
原则上每周三下午受理(特殊情况除外)。
二、办理流程
1.中文成绩单
①出国留学和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执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公楼122室)办理;
②除出国留学和2014年及以前毕业的其他学生由学生本人执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属学院办理(找辅导员或教科办人员打印成绩单),并由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加盖学校教务处成绩管理专用章。
2.中文在读证明
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打印(点击系统界面上“学籍卡片”,点击左边学籍卡片下方的“在读证明打印”即可)后,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公楼122室)加盖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章。
三、其他事项
1.已经毕业或结业的学生不能办理在读证明;
2.委托他人办理请出具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成教和自考学生的证明材料请到继续教育学院办理。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