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的材料要求:
(一)在地市及以上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近期1吋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同版蓝底)。
二、毕业生(受委托人)携带上述原始材料,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好《湖南商学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受理后,经学校档案室管理人员或学籍管理人员核实无误,呈教务处处长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学籍管理人员开具《毕业证明书》。
四、补办毕业证明书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集中两次办理,特殊情况除外,毕业证明书办好后由教务处学籍管理人员通知领取。
(注: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毕业证明书遗失不再补办;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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