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档案收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和服务代办服务

一、事项名称: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二、部门名称: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

三、服务对象:社会各单位、校友、全校师生

四、服务流程:办理档案查询利用业务需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档案馆服务窗口办理

五、工作地点:图书馆二楼档案馆

六、经办人员:

姓 名:冯 净 杨红梅 刘 俊 郭 杨 丁 玲

    办公电话:8794358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周四下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除外)

工作职责:负责档案收集、归档、保管、查询、利用和服务工作

服务承诺:热情礼貌服务 耐心细致工作

七、档案查询利用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1.查询个人学籍档案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如毕业证遗失,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办理非本人学历查询相关业务时,需提供当事人开具的委托书(亲笔签字及手印)、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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