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出国办理护照;
2、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单位入职需要;
3、其他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况。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书;
4、据无犯罪证明办理情况而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居民办理:
1、凭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到当地的村委会或村政府开具无违法犯罪前科、劣迹证明;
2、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确认;
3、派出所受理后通过调查核实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出具相关证明;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出具。
在校师生办理:
在校师生因出国(境)公证、就职、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如需办理无犯罪证明,可参考以下流程。
1、先确认档案是否在学校,然后到校保卫处办公室申请,并领取无犯罪证明(存根)》和《无犯罪证明》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存根联及时交保卫处;
2、持《无犯罪证明》至所在单位、院(系),由主管人填写证明内容:在校表现、有无犯罪行为记录等。主管人签名后须加盖所在单位、院(系)党委公章,然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公证表格;
3、将填写好的《无犯罪证明》送至保卫处审核,确认无误后由保卫处填写并盖章;
4、持校保卫处审核并盖章的表格至派出所审核并盖章。
办理流程
一、在线下单,准备办理材料
二、代办专员前往办理
三、收到无犯罪记录证明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