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内容:将佛山高明区养老保险转出至省内省外其他城市,需至佛山市高明区社保局打印佛山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申请条件:在佛山市高明区税局办理停保后一个月
办理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二、委托书
办理流程:
一、准备服务所需办理材料
二、在线购买,并填写申请人信息
三、快递办理材料至订单指定地址
四、收到材料后,至指定办事机构进行办理
五、办理完成,收到办理材料原件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购买须知:
一、材料仅针对一般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或补收,会有客服专员与您联系。
二、由于申请人材料或其他问题导致办理失败,概不退款 。
三、为了确保您的材料安全,所有寄回的办理材料都会使用顺丰快递到付。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