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上海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终止服务

事项名称

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终止

办理地点

1、用人单位至参保(项目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

3、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4)38号]。

申请条件

供养亲属因死亡、就业、参军、再婚、被他人抚养等原因,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出具《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出具《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3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申办表格《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报表》(工申3表)

表格获取渠道: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sh.gov.cn)  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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