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没有犯罪记录
违法记录包括:
1、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和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以及劳动教养的行政强制措施。
2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处罚生效判决,以及行为人行为已构成犯罪,但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
犯罪记录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
办理材料
1、因招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吸收新党员,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派员调查的,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拟留)、调查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2)单位发调查函的,盖单位印章(原件拟留)。
2、公证机构因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证部门介绍信(原件拟留);
(2)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被调查人员公证事项申请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公民因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申请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原件拟留);
(2)拟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直接带个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或者: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办理地点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电话:027- 853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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