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起的正常工作日内。
二、办理地点
教务处 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
办公地点:仙林校区厚生楼345办公室
联系方式:85898212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在校生一律在本院教务员处打印中文成绩单原件后,到教务处办理。
2. 毕业生可在原毕业学院或学校档案室(毕业两年后)提取有效的中文成绩单。中文成绩单必须使用学院或档案馆提供的原件,不得自行制作。
3.已毕业学生办理学历证明的,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方可办理。外文成绩单和在读证明必须以教务处提供的格式为准(教务处网站提供样表下载“下载专区”-“各类模板”),其它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四、办理及领取
1.原则上须学生本人前来办理, 委托办理者还须持委托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2. 成绩、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一般包括中文成绩单及外文翻译件、毕业证书及外文翻译件(在校生为在读证明及外文翻译件作为学籍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及外文翻译件。
3. 材料经审核后加盖教务处公章及审核专用章,英文成绩单还须加盖教务处负责人签名章。材料经审核密封后加盖密封章。
4. 学生可自行按要求翻译成绩单和学历、学位证明,学校教务处也提供中文成绩单、在读证明、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的翻译服务。需学校提供翻译服务的,应提前一周将中文成绩单原件、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复印件交至厚生楼310办公室,递交材料后的下周四可拿到翻译件,并直接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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