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籍学生
本人书面申请→学院教务办按规定格式出具该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院教务办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并签字后到教务处办公室盖章。
2、历届毕业学生
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档案馆出示学习成绩证明并加盖档案馆公章。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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