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历届毕业生办理成绩证明代办服务

1、在籍学生

本人书面申请→学院教务办按规定格式出具该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院教务办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教务处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并签字后到教务处办公室盖章。

2、历届毕业学生

本人书面申请→学校档案馆出示学习成绩证明并加盖档案馆公章。


安全服务承诺

一、代办专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专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专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专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三、代办专员已签署《代办专员安全规范协议》,承诺只会将您的材料用于您(用户)委托的业务,不会私自、擅自用于与代办业务无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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