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内容
武汉公证处抵押贷款合同公证代办服务
申办抵押贷款合同公证须知
一、申办抵押贷款合同公证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
(1)境内申请人提交: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
(2)境外申请人提交: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交
(1)有效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交的身份证明
(1)营业执照
(2)从事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应提供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如《金融业务许可证》)等
(3)公司章程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等)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交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
(2)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抵押权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债权债务主合同(如《贷款合同》/《借款合同》)
2《抵押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
(三)抵押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抵押人为自然人
(1)抵押物权利凭证(《房地产权证》、已办理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股票、存款证明等)
(2)抵押的如系共有财产,需提交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同意抵押的证明
2、抵押人为法人
(1)抵押物权利凭证
(2)法人同意抵押的证明(《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四)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填写公证申请表( “国内经济公证申请表下载”或到公证处索取)
办理流程
一、准备所需办理材料
二、在线购买并填写申请人信息
三、快递办理材料至订单指定地址
四、代办专员前往办理
购买须知
一、材料仅针对一般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或补收,会有客服专员与您联系。
二、由于申请人材料或其他问题导致办理失败,概不退款 。
三、为了确保您的材料安全,所有寄回的办理材料都会使用顺丰快递到付。
安全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加强跑腿代办业务管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其个人信息因被盗用、泄漏带来的风险,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代办人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人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人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人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委托代办,请微信公众号搜索:日月兼程 或微信扫一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