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住房公积金开具职工缴存明细缴存证明业务打印代办服务

职工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情况、单位查询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办理条件

单位、职工(或其授权委托人)按需申请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办理须知

1.专办员只可打印本单位名下的所有职工在该单位的缴存明细,或打印本单位名下所有职工某个月份的缴存情况。 

2.职工无联名卡委托他人打印缴存明细的,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此情形请前往管理部办理。

办理材料

1.职工身份证件 

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无卡的不提供。职工无联名卡委托他人打印缴存明细的,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此情形请前往管理部办理。)

3.委托书

办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线办理入口或广东政务服务通过“打印缴存明细业务”情形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快递资料到指定地址

3.代办专员前往办理。

4.收到办理材料原件和深圳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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