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内容:
将外省市医疗保险转入至广州市,需至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递交个人医疗保险转入申请
申请条件: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规定正常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并领取医保卡(社保卡)的参保人,可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入。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0号)第六条要求的参保人,选择广州市作为其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享受地时,可申请将其他统筹区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广州市。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广州市社保卡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二、《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
三、转出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
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一、准备服务所需办理材料
二、在线购买,并填写申请人信息
三、快递办理材料至订单指定地址
四、收到材料后,至指定办理机构进行办理
五、办理完成后,寄回办理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办理,医疗保险转入涉及到转出地和转入地医保机构对接,一般金额完成转入需2个月左右
购买须知:
一、材料仅针对一般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或补收,会有客服专员与您联系。
二、由于申请人材料或其他问题导致办理失败,概不退款 。
三、为了确保您的材料安全,所有寄回的办理材料都会使用顺丰快递到付。
安全服务承诺: 为了进一步加强跑腿代办业务管理,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杜绝其个人信息因被盗用、泄漏带来的风险,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代办人员在收到您(用户)寄送材料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确认代办材料是否齐全。如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动等)需用户补寄材料的,代办人员会与您联系(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有效),并在收到您的补寄材料后再次前往办理。
二、代办人员确认材料无误后会为您(用户)办理相关业务,如因代办人员原因造成办理材料缺失、毁损的,本公司会以服务费金额的十倍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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